Google
      
打印

~友谊万岁~规则!

本主题由 pRiNcE_H@rRy 于 2008-1-4 01:12 加入精华

~友谊万岁~规则!

为了不必要的帖子及容易管理,请大家遵守以下规则!
1。如果大家只是想普通交友(MSN)请不要多开一个帖子,大家可以直接在MSN的帖子里留言!
~如果发现这样的状况,版主酱删除该主题!
2。每个人限定只能开三个主题!除非有特殊状况!
3。不可以骂粗话!
4。不可以人生攻击!
5。任何主题和回复必须遵守论坛基本规则!

~版主有权更改规则~


谢谢合作!!!

[ 本帖最后由 Winky 于 2007-12-20 17:30 编辑 ]
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离开你我找回自己那爱笑的眼睛~

TOP